當事人遭控業務侵占-獲不起訴處分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控業務侵占-獲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9761號」被告在擔任飲料店員工期間侵占營業額,並在未經同意下將機車過戶,遭控業務侵占委任尚耘律師團隊辯護。律師主張告訴人的陳述前後矛盾,且店內監視錄影畫面無法清楚辨識被告身分。車輛爭議,調查顯示該機車過戶涉及債務清償與第三方買賣,申請文件並非由被告親自簽署。最終,檢察官因缺乏積極證據支持犯罪指控,依法對被告予以不起訴處分。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