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法案獲不起訴處分】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違反著作權法案獲不起訴處分】 案號: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5年度偵字第○○號。當事人遭控違反著作權法、加重誹謗及散布性影像等罪嫌,經委託本所協助後,積極與告訴人協商。嗣告訴人撤回告訴,檢察官認屬告訴乃論之罪,依法作成不起訴處分。律師提醒,涉及網路言論、影像傳播案件,應及早尋求專業協助,以降低刑事風險並爭取最佳結果。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