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拿商店商品就一定成立竊盜罪?成功爭取不起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誤拿商店商品就一定成立竊盜罪?成功爭取不起訴】 案號:115年度調院偵字946號。當事人因涉嫌竊取商店商品而遭移送偵辦,偵查中配合說明案發經過並坦承相關事實,且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並取得諒解。檢察官綜合考量犯後態度、告訴人同意及整體情節,認以不起訴處分為適當,避免留下刑事前科。律師提醒,竊盜案件若能及早處理、積極彌補損害,仍有機會爭取有利結果。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