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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不起訴處分

  •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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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因被朋友攜伴出入賭博場所,當日警方持搜索票至現場,其友將一黑色塑膠袋丟予當事人命伊丟棄,而遭訴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嗣後求助尚耘團隊,承辦律師以當事人對於內容物並不知情,且未具共同持有或寄藏本案槍彈之犯意替當事人辯護,獲檢察官判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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