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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家庭暴力傷害案件—不起訴處分

  • 辯護家庭暴力傷害案件—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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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辯護家庭暴力傷害案件—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與配偶間發生爭執,告訴人因欲阻擋而導致三人推擠後跌倒在地,當事人即遭告訴人控傷害罪嫌。尚耘律師團隊辯護方向以告訴人僅憑單一指訴外,並無其他客觀證據足佐證,即與傷害罪之構成要件未相符,無法認以當事人有傷害罪之罪嫌!給予當事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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