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訴請求損害賠償-一審答辯勝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訴請求損害賠償-一審答辯勝訴】 「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853號」被告因散布不實言論,致使告訴人名譽權受損,遭訴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律師主張被告其提起刑事告訴是基於保護自身權益的正當權利行使,且相關言論並非無端捏造。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所提起的刑事訴訟並非無據,且其言論屬於合理的權利行使或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法官最終判定被告之行為並不具備違法性,因此駁回原告之訴。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