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因配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求助於本所-一審勝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因配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求助於本所-一審勝訴」 當事人配偶因心理諮商認識心理諮商師,並與其發生性關係,經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協助,主張勘驗對話紀錄,發現二人對話有許多老公、老婆等語互相稱呼,等親暱用字互稱,對話中多次談及性愛、露骨及煽情之用語,顯見二人之交往已非一般醫病間或朋友間之關係,獲得法院支持,成功獲得賠償四十五萬。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