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訴性騷擾防治法求助於尚耘最終和解成立-諭知公訴不受理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訴性騷擾防治法求助於尚耘最終和解成立-諭知公訴不受理】 「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易字第197號」當事人因遭訴性騷擾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本所律師主張被告雖趁告訴人不備觸碰其胸部。然經本所律師多次與告訴人協商後,和解成立,告訴人撤回告訴。告訴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者,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本件公訴不受理。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