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訴兒少性剝削-一審答辯勝訴緩刑五年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訴兒少性剝削-一審答辯勝訴緩刑五年】 「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原訴字第52號」當事人因引誘未滿十八歲的少年拍攝性影像,遭控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求助於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於偵審程序中皆坦承罪行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以深感悔悟無再犯之虞,獲法院裁判緩刑伍年。 商品Q&A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