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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貪念偷走店內書籍!坦承犯行、返還物品成功獲不起訴】

【一時貪念偷走店內書籍!坦承犯行、返還物品成功獲不起訴】
 
案件經過:當事人於書店內一時失慮,徒手拿取兩本書籍未結帳離去,遭店家發現後報警,因而涉犯竊盜罪。
解決過程:律師協助釐清案情,當事人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並將書籍返還。
官司結果:檢察官考量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及無前科紀錄,依職權作成不起訴處分。
律師觀點:輕微財產犯罪若能及早返還財物、展現悔意並妥善處理,仍有爭取職權不起訴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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