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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闖入住家竊取現金!監視器只能證明到場,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

【被控闖入住家竊取現金!監視器只能證明到場,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 
 
「指名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刑事專辦」
案件經過:當事人遭指控擅自進入住處並竊取屋內現金7700元,因曾出現在現場而涉犯竊盜罪。
解決過程:律師檢視監視器畫面、現場照片及相關證詞,主張現有證據僅能證明當事人曾到場,無法證明其實際拿取現金。
官司結果:檢察官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
律師觀點:竊盜罪仍須證明竊取行為及不法所有意圖,不能僅因曾出入現場即推定犯罪。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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