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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求職變成詐欺共犯?遭控加入詐騙集團,法院判緩刑!】

【網路求職變成詐欺共犯?遭控加入詐騙集團,法院判緩刑!】
 
案件經過:當事人透過網路應徵工作,依指示提供金融帳戶並協助操作款項,帳戶後續遭詐團用於收受、轉匯被害款項,因而遭控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及洗錢。
解決過程:律師主張當事人並非核心成員,並積極與被害人調解、賠償損失。
官司結果: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
律師觀點:詐欺案件應釐清參與程度、犯意及分工,犯後和解賠償亦是量刑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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