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刑事訴訟勝訴案例 > 妨害性自主、性騷擾、兒少性剝削
【前伴侶指控強制性交、恐嚇?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
【前伴侶指控強制性交、恐嚇?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
案件經過:當事人與前伴侶交往期間曾發生性行為,分手後雙方因感情糾紛產生爭執,對方指控當事人曾違反意願強制性交並以言語恐嚇,案件進入刑事偵查。
解決過程:律師整理交往脈絡、事前事後對話及雙方互動紀錄,逐一比對指述內容,指出部分情節與客觀證據存在落差。
官司結果:檢察官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
律師觀點:妨害性自主案件仍應綜合雙方陳述、前後互動及客觀證據判斷,不能僅憑單方指控認定犯罪。